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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加快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8973
威信县加快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威信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和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加快全县生猪产业发展。结合威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原则
(一)总体要求。发展生猪产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壮大县域经济,提高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途径。发展中要坚持龙头企业带动,走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道路,切实做大做强我县生猪产业。
(二)发展原则。一是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加建档立卡户收入的原则;二是坚持环保先行,绿色发展的原则;三是坚持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原则;四是坚持标准化生产,安全为先的原则;五是坚持市场化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自2019年起,计划用3年时间,全县通过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年新增生猪出栏20万头以上,并建成从仔猪繁育、生猪育肥到屠宰加工、销售的产业体系。
(二)阶段目标:第一期在2019年建成24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年存栏商品生猪4.7万头,出栏9.4万头;建成存栏能繁母猪2400头的仔猪扩繁场1个,年提供商品仔猪6万头。第二期到2020年再建成20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年新增存栏商品生猪4万头,出栏8万头;建成与生猪发展配套的第二期仔猪繁育场,启动屠宰加工厂建设;第三期到2021年全面实现商品生猪年出栏20万头目标;并建成从仔猪繁育、生猪育肥到屠宰加工、销售的产业体系。
三、项目选址及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建场用地远离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城镇居民区等禁养区范围,符合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动物防疫卫生条件;选择水源丰富、水质达标、电力充足、交通便利、排水良好的地方,有条件的村优先选择有种植产业配套的区域,发展循环农业,实现种养一体消纳粪污。
(二)建设标准及要求。各个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须实现场内净道(生猪转运、饲养员行走和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通道)与污道(粪便等废弃物、淘汰生猪出场的道路)分离,粪便及污水分道排放。必须配套建设合格的环保设施,干湿分离、污水处理池、沼气池及排管系统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四、工作步骤
(一)养殖场选址确定(2019年3月30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按照选址必备条件,深入乡镇指导,参与养殖场、仔猪繁育场现场选址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好备选点准备,并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确定养殖场选址。
(二)养殖场规划设计和项目落实(2019年4月15日前)。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选址情况,及时与相关企业一起完成规划设计,做好投资概算。村集体公司按照养殖场所需设施设备做好设备采购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村集体公司,于2019年4月5日前与招商引进的龙头企业完成代养协议签订,并按照相关程序做好手续申报工作。
(三)养殖场建设(2019年6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重庆猪猪侠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抓好仔猪扩繁场建设。同时,每乡镇选定1个示范养殖场,由铁骑力士公司或猪猪侠公司派出技术人员,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道,组织施工队按照设计图纸、设计标准进行建设,做好建设示范。期间,其他养殖场要派员现场学习,掌握建场技术要领,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图纸规范建场。各村集体公司建场可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组织自建,也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建场,都要先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议事决策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相关档案资料必须要完整规范。
(四)仔猪投放(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20日)。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合作公司负责会同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消毒后实施仔猪投放。县农业农村局和合作公司联合成立规模养猪项目技术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健全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认真做好疫情分析评估,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预测预警体系,提高对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强化动物免疫、监测、检疫和消毒等综合防治措施,抓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定期不定期对动物产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五)收益分配及养殖场建设补助兑现(2019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农户、村集体公司按照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养殖合同约定,做好收益分配测算,按照相关程序兑现农户收益和养殖场建设补助资金。
五、发展模式与政策扶持
(一)发展模式。
1.“T+生猪产业联盟养猪”发展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发挥当地政府的引导作用,整合集体经济组织、建档立卡户、金融部门等资源,让建档立卡户入股参与养殖,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收益。
2.“1211”生猪代养模式。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采取“1211生猪代养模式”(即建1栋圈舍用工2夫妻,年出栏1000头生猪收入10万元),示范带动全县其他养殖农户参与代养,全面启动全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切实做大做强我县生猪产业。
(二)扶持对象。与铁骑力士、猪猪侠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贫困户或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的养殖场。鼓励现有生猪养殖场(户)参与代养模式发展生猪生产,对新建猪舍符合图纸设计和要求,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不在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基本农田、生态红线、重要水源地、天然林等范围内),按《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信县做大做优做强猕猴桃产业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7—2020)等4个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51号)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扶持。
(三)资金筹措及补助标准。
1.2019年第一期仔猪繁育场,按照县人民政府与重庆猪猪侠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威信年出栏20万头商品仔猪繁育场建设项目合同书》,指定县农投公司作为出资人,积极筹措2000万元(其中:整合东西部合作资金等1000万元,整合建档立卡户产业扶持资金和动员卡户贷小额信贷资金1000万元),参与仔猪繁育养殖发展。
2.2019年选址确定建设的第一期24个年存栏2000头、年出栏4000头生猪的标准化养殖场,每场总的投资概算370万元。县政府整合相关资金,按照每个场平均补助总额170万元(其中包含奖金20万元及外部电力设施进场费用),建场所需其它资金(具体资金根据各养殖场实地测算为准)由各乡镇指导各村集体公司吸纳卡户小额信贷资金、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参与建设。各村集体公司必须完善卡户入股相关协议,确保建档立卡户收益。
(四)贷款与贴息。协调金融部门对与猪猪侠公司、铁骑力士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贫困户,按照产业扶贫政策要求,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并享受相关贴息政策,参与发展养殖;同时也可以由猪猪侠、铁骑力士提供担保,动员其他农户参与养殖;原则上卡户入股分红按照不少于8%的回报率计算,政府贴息三年,三年期满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将建档立卡户贷款返回银行,对需继续合作的建档立卡户,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完善相关贷款手续,政府不再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其他养殖场(户),按《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信县做大做优做强猕猴桃产业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7—2020)等4个方案的通知》(威政发〔2017〕51号)规定的贷款贴息政策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运、农业农村、林草、统计、水务、扶贫、供电、银行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威信县生猪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县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各环节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备案批复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措、利益分配测算、资金使用跟踪督查、财务管理指导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工程放线、手续报备、用地调整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负责做好环保设施安装、排放等监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指导等工作;县交运局负责配合作好道路通畅保障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组织、综合协调、跟踪督办,配合公司做好技术培训、建设各环节指导等工作;县林业草原局负责做好林地占用等手续完备工作;县统计局负责将繁育场、养殖场打捆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入库统计等工作;县水务局负责配合选址工作,确保养殖场不在水功能区和水源保护地,帮助协调养殖场用水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调度等工作;县供电局做好用电保障等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做好信贷服务工作。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协调县直相关部门、村集体公司、合作公司,全力搞好养殖场建设、仔猪放养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养殖场(户)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参与、督促、指导辖区各村集体公司抓好建设进度、质量,严格遵守相关议事决策程序,规范财务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坚持种养结合,坚持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把养殖场(户)发展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重要经济工作来抓实抓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目标管理。各乡镇要选好养殖工人,做好技术培训,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确保每个养殖场的效益达到预期效果。把生猪代养示范场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把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抓好抓实,相关部门领导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要深入村组、深入养殖户,及时掌握工作和生产情况,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三)强化保障服务。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依法保护投资方合法权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养殖场选址、土地流转、建设过程等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项目推进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保证养殖场的水、电、路通畅,协助合作公司搞好养殖场养殖人员技术培训及指导和劳务用工招聘。
(四)加强技术指导。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6号)《昭通市鼓励农林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意见》(昭办字〔2017〕30号)和《中共威信县委办公室 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信县鼓励农林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威办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涉农部门农技干部带职带薪创办、领办养殖、饲料生产、畜产品流通等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或经批准到龙头企业和经营实体中提供技术服务,获取相应收益和报酬,保留原单位职级和待遇,全力推进全县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产业快速发展。
(五)加大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全县生猪养殖场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县生猪产业化发展稳步推进,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
威信县生猪养殖场建设工期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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