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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96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 点击数:1502
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96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威政发〔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482 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162 项涉及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昭政发〔2020〕20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工作,对取消和调整后各部门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权责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严格按照目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者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请各部门制定出本部门的承接方案,纸质版(请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2020年12月18日17:00前报政务服务管理局。
附件:威信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 296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请点击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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